三、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它和“英美法系”在法律渊源、法律适用、判例地位、法律分类、法律编纂、诉讼程序等方面有显著的不同;而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均属于英美法系国家,在适用这种法律体系的国家工作,自然要熟悉该国的法律。
四、面试的考核,全世界都大同小异,无外乎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对考生的面对面交谈与观察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测评考生的知识、能力、经验等有关素质的考试活动。
尤其令慕容云感觉眼前一亮,俨如柳暗花明的是“通知”中的这一项内容:“驻外参赞赴任时可以携带配偶,配偶可以在原单位停薪留职,总署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安排参赞配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或给予相应的补贴。”
慕容云在过去的工作中认识几位驻外海关处的参赞,他们大都在国外工作了十年以上;因其工作的特殊性,如果本人愿意,工作中又没有什么失误,一般情况下自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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