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他既然认了那么多的大罪,还谈什么人权,犯罪分子没有人权!”
李振中淡定注视着那位张律师的一本正经,不屑回应道,才不在乎所谓律师口里的法律规定。
这种话原不该由李振中这样的警员说出来,但他就是故意在这个黑律师面前说,有讽刺的意味。
“根据香江的法律规定,我的当事人,有权得到休息,和各种正常的待遇。可你们警方,一直在故意折磨他,长时间的消耗他的精气神,对他进行了身心迫害,这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你们继续这样,我将会正式投诉你们!”
那位姓张的律师,也是一脸严肃地说着,仿佛化身某个正义使者一样。
这个时代香江的律师们,一贯如此,都有种自视甚高的优越感,喜欢玩弄法律法规,却几乎很少寻求真正的案件事实状况。指望他们能够公平公正,那几乎真的就是个笑话了,口头上标榜下而已。
李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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