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即永恒不变唯真正理。
连创造出概念的生命都无法真正理解永恒的定义和界限,更没有实证,那么真理这个词本身,真的存在么?
而真理就是真理,还有蛋疼到了逻辑混乱的存在,将之强分成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等等等,就更荒谬绝伦。如果真理可以这么玩儿,那还叫真理么?如果真理也可分割成绝对与相对,那还是真理本身么?
如果强行解释,强迫正确,强行分割,以某个阶段的认知来任意创造真理,那所谓存在着相当受众的真理,回头看又该是怎样一个笑话!
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在万物生命超越时空之前,在万物永恒不存在的时段,被创造出来的“真理”本身,只是个假想词?假想存在但未被证明真存……
真理如同于爱情,无法在其上附加任何东西,是任何!
它们绝对存在,绝对正确,绝对恒定,绝对无限定性,却又绝对的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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