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陪审员,如以上所言及的一样,本案没有一个可以真正当做证据的证词、物证。只有一份野间百合子的证言,但是如同我所论述的那样,那份证言完全不足以采信。我坚决相信各位陪审员一定会对本案作出犯罪事实不成立、被告无罪,也就是被告罪名不成立的评议答辩。
辩护律师座。
审判长:(转向陪审席)我认为各位陪审员应该已经对本案的内容有了充分的了解。但是我还是对出现在本案里的事实以及各个证据进行一下简单的说明。
首先本案中作为焦点的问题就是被告花冈兰子当晚是否去过位于柳川町阿部熊雄的家里,以及如果可以认定她曾经去过阿部家中的话,那么她是否对被害者实施了犯罪这一问题。
现在作为支持犯罪成立的证据有司法警官所提交的一份被告自白的讯问笔录。在这份笔录中,被告是如下陈述的。
“接着我就更加想要杀死熊雄了。此外因为当时熊雄住的地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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