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长顺领着岳母一家,辗转千里,来到一个边陲县城,在城乡结合部买了一处四合院,安置了岳母一家,并和自己的未婚妻宋明兰正式结为夫妻。
婚后,侯长顺的第一要务就是为妻子宋明兰治病。北京去了,上海跑了,虽然通过手术,把粉碎的腰椎拼接在了一起,但是损伤的神经却不是那么容易恢复。侯长顺把几年辛辛苦苦积攒的钱花了个精光,宋明兰的下肢瘫痪最终也没有医好。
屠家把妻子宋明兰打得终身瘫痪,彻底激怒了侯长顺。仅仅用了两三年的时间,他就让殴打妻子的几个屠家兄弟,都“意外”死亡了。
侯长顺干了不少的“脏活”,背负着不少的“人命”,他不敢把妻子带在身边,也不敢紧密联系。无奈,侯长顺只好让岳母和妻子留在边陲县城,自己继续回到溯州打工挣钱。
幸好,妻子宋明兰由于腰椎骨折,下肢瘫痪,对性生活极为冷淡,不仅没有要求,甚至还感到十分恐怖,对这种夫妻两地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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