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省长视察,溯州市中心广场综合开发项目,正在加班加点地进行收尾,很多建筑垃圾需要运送出去。
城市综合执法局却给覃昊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难题。
第一,垃圾处置费比别人增加了不少。但是,并没有超过规定的上限,在城市综合执法局的裁量权范围之内。尽管不合情,但是合法。
第二,建筑垃圾只有晚上才能运输,白天禁止运输。别人能够白天运输,那是城管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到了泰达这里,人家两眼都睁开了,你能说人家睁得不对吗?
第三,运输车辆,必须是在交警上牌且在市综合执法局备案的车辆。其他没有上牌或者没有备案的车辆,一律不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别人那样做了,虽然违法违规,但是城管局不抓,也就得过且过了。凡是为泰达运输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城管局、交警支队,见一个就处罚一个,而且,都达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最高限。你能说执法部门错了吗? <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buerdu.net/book/288564/2724255_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