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总裁娇夫成了她的心尖宠

第1章 不欢而散【2 / 5】

男子保护法第二条:凡女子令男子怀孕者,且满足男子22岁,女子满20岁,除非男子不愿,否则必须结婚。

这条前年新增的法律,虽然有些霸道,但是帝国近十几年来新生儿出生率直线下降,据说连服兵役的女子都快不够了。所以帝国的专家才建议如此,竟然,也通过了。

不过,这主动权还是掌握在男子手中,如果男子不愿,孩子也要生下,但怀孕期间,男子会享受国家补贴,而且很丰厚。生产后若不愿养育,也可由国家全权负责。

身为江城大学法学院的高材生,林予柒表示,她知道,她可太知道了。

正因为知道,他明白如果男人真的非要结婚,她似乎只能接受。毕竟在人们眼中,吃亏的永远是男子。

“时总,你就这么恨嫁,虽然你年纪是有点大,但你又有钱也有颜,你至于抓着我不放吗?”

“早知道我饿死也不会去顾云烟那里蹭饭,真是的,啊!”林予柒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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