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磊从港城回来,最开心的事情有两件。
第一件就是他从港城帮秦果儿买了一条很漂亮的裙子,大红色,前面有扣子,中间还有条宽的皮腰带。
再加上秦果儿皮肤本来就白,被红色衬得越发白净,穿出去别提多洋气了。
秦果儿很喜欢,周末大大方方的穿出去逛街。
以前她怕被厂里的人骚扰,所以刻意穿得很破旧,现在她不怕了,怎么美,怎么穿。
第二件让秦磊开心的事是被不同的手下要求讲述港城的见闻。
毕竟他们大多数人,连B市都没出去过。
秦磊向他们吹嘘了港城的软红香土,纸醉金迷。
满大街跑的都是金发碧眼,细腰长腿的洋妞,各种漂亮的小汽车,各种没见过没吃过的东西。
那些混混眼里闪着或渴望或贪婪的光:“他娘的。有一天能让我去一趟港城。死也值了。”
“我们去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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