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得了一笔意外之财,当时拿的时候很爽,但回到屋子里,又感觉有些烫手。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怕沾上什么因果。可这家人都被灭门了,还不回去。交给衙门?他们估计会随便找个由头把我抓起来。这钱还是自己使用才能发挥它的价值,大不了以后多做些功德,就当以另外的方式还回去。
领着赵顺和田征去街边吃了个早饭,买了些馒头包子,又去粮铺买了些米面之类,长期作战不能老是买着吃?带着两人又去布庄,买了两床铺盖,又给田征买了一身成衣,总共花了30两。
县城的东西真是贵,要不是有钱了,还真舍不得。拿出一锭银元宝,递给掌柜。
“小娘子,这是100两,找您70两,我们这店里现在都是些散碎的银两,可以吗?”
“可以,我正需要散碎些的,花的时候方便。”
掌柜找回的都是十几两的散碎银子,我的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十个大元宝,那可就是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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