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家境差不多,又有两个几乎同时出生的小孩子,我爸和王叔叔又都爱好打篮球乒乓球,一来二去的,两家越走越近就成了好朋友。在我和王宁半岁的时候,两家甚至还给我们订了娃娃亲,后来买房子,两家干脆做了楼上楼下的邻居,王叔叔家开经销店时,我家还借了两千块钱给他,在1985年,这笔钱对工薪族来说,绝对不是小数,可见两家的关系之好。
小时候我是个孩子王,常常带着家附近的孩子们上山下河的到处疯玩,连比我大个一两岁的孩子都服我,因为我力气比他们大,打架他们不是我对手,但我却不因此欺负人,并且,我玩出的花样也多,跟着我总能玩个尽兴。
王宁是我的小跟屁虫,因为王叔叔和高阿姨总会给我一块好糖或几颗溜溜贿赂我,让我照顾好他们家的小王宁,所以我也非常尽职尽责,从未让王宁被别的淘气孩子欺负过。谁要是想拽她的辫子或推她个跟头,我的拳头可不答应。
家附近还有几伙和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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