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将是选角工作,这是一个关键性的工作。原作中的男主角当然是个最好人选,但是他现年才24岁,虽对演戏情有独钟,并取得戏剧学位,但还未正式踏入影坛,况且跟剧中主人公的大致年龄并不匹配。而另一个主角red的角色李思明挑了摩根弗里曼,这个李思明无比崇敬的黑人影星,在他心目中的地位绝对比后来几位黑人明星要重要得多,这位黑人演员可以坐在那里90分钟,就能演好一部电影,演技那是没得说。原着小说中red这个人物出场时已经关押20年,也就说大约40岁,跟他现在的45岁的年龄相仿。
摩根弗里曼1959年间离开美国空军后,是从纽约外百老汇开始发展的,1968年才进军百老汇,参与一部全由黑人演员演出的舞台剧《hello,dolly!》,之后便游走于百老汇以及外百老汇的舞台上,从音乐剧、现代剧场再到古典的莎翁名剧,演出类型之多充分展现他的表演才能。在百老汇闯出一番名号后,弗里曼转投入电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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