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小歌国内的大蒜素专利没有卖,到时要回去和国府合作拿到洗不动利益的,当然,也算是回馈国家。
至于海外的专利,侯小歌也没有守着,全部变现。
刚开始还是拍卖,但卖着卖着,不少人吵了起来,最后还是小罗总统出主意,成立一家新公司。
现在先统一出售,等战争结束了后,谁在哪个地区有能力,就在哪个地方建厂,可以拿多点股份。
不过侯小歌也没有被压,按照各个地区的综合的出价,拿到了六千五百万美金的巨款。
这个钱可能在后世听起来感觉不怎么样,还不到一个亿。
但这可是四十年代的六千五百万美金啊!换算成国内的大洋或者白银来的话可能更直观。
一美金相当于三点七个大洋,六千五百万美金就相当于二亿四千万大洋,白银也有二亿两。
虽然民国三十二年的白银和大洋没有清末的坚挺,但两亿两也是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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