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43年,子产做了郑国的正卿。他第一步就着手进行政治改革,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旧的贵族领主和新兴地主之间的斗争。
子产采取了限制旧的贵族领主势力,而对新兴地主支持与让步的开明政策,以便缓和并解决这个矛盾。
比如:规定了城市和乡村的各种制度,利用田边界和沟渠划分田地,用五家互保的办法组织居民,等等。
这些改革基本上限制了旧的贵族领主的兼并掠夺,承认了新兴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和政治地位,使紊乱的郑国有了较好的秩序。
在整顿内政方面,子产还对忠于国事、生活朴素的贵族给以奖励,对荒唐浪费、骄纵不法的贵族加以惩罚,严重的甚至处以死刑。
有一次贵族丰卷要祭祀祖宗,请求打一次猎,用野味作祭品。子产没有答应,并且说:“根据制度,只有国君才能用猎获的野兽献祭。臣子们用一般的家畜就行了。”
丰卷很生气,想要暗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buerdu.net/book/445285/1481022_2.html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