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文学家及其作品
二、陈子昂
小传:
陈子昂(661—702年),字伯玉,梓州射洪隶(今四川射洪县)人。他24岁考取进士,因上《大周受命颂》一文,为武则天所赏识,被任用为隣台正字(掌管国家图籍等的官署里的校书郎),后又任右拾遗(侍从规谏皇帝的官员)。
由于陈子昂的政治观点和武则天并不完全相同,所以没有得到重用。先因好友乔知之案受株连,被投进监狱,后退职回乡,不久又为县令段简抓进监狱,被害致死,死时42岁。
唐初,诗风靡丽,不脱六朝风气。陈子昂大力主张诗歌要继承“汉魏风骨”,提倡作品必须注重内容和具有刚健质朴的表现形式,反对“采丽竞繁而兴寄都绝”(没有社会内容却片面追求形式与技巧)。
这使得当时的风气为之一变,给唐朝的诗歌和散文带来较大的有益影响。他的诗见《陈子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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