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的夜雾顺着冰山酒店的破碎玻璃钻进来,与硝烟混在一起,在大堂里织成一片浑浊的灰。
枪声刚响半分钟,走廊尽头就传来整齐的脚步声。
企鹅人的黑西服手下冲了出来,白衬衫领口系得一丝不苟,黑皮鞋擦得锃亮,若不是手里端着改装过的突击步枪,活像刚下班的白领。
可当他们看到大堂中间那个端着霰弹枪“乱喷”的身影时,齐齐愣了一秒。
那是戈登?哥谭警局的“最硬的骨头”,怎么会单枪匹马闯进来?
但这愣神只持续了一瞬。下一秒,他们咬牙切齿地把枪口对准戈登,扳机扣得“咔咔”响。
哥谭的超级罪犯都有标志性着装:急冻人的手下裹着爱斯基摩人似的防寒服,戴挡风镜,挥曲棍球棒;小丑的喽啰画着油彩脸,穿条纹衫。
而企鹅人的这些黑西服枪手,没花哨打扮,却比超能力罪犯更难缠,他们懂战术,会隐蔽,知道怎么用环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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