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骑士长衫,黑色的骏马,这是阿拉德流浪剑士最流行的款式。
风吹过路途的沙土,梵风挥一挥手,已经离开诺伊佩拉三天了。
梵风已经记不起来自己有多久没有这么轻松的赶路了。
自从上次和博肯大人一起去天空之城后,自己就过着提心吊胆的冒险生涯,想一想这些日子,喝酒怕被下毒,吃饭怕被讹诈,偶尔邂逅个美女还担心是个仙人跳,好不容易走个鸿运,最后发现是给人家做了一场嫁衣,梵风就憋屈。
而现在,看看我的背后,三个表哥一个打扮的比一个浪,生怕路人不来找他们三的麻烦。
这三个简直就是会走路的fg!
巴恩少爷骑马走在最前面,三天前的那次喝醉,巴恩觉得很丢脸,他已经三天没有说话了。
巴恩的后面是沉默的阿甘左,阿甘左是个忧郁的男子,而忧郁的人都喜欢写诗,这一点他和诸葛有点像,梵风相信让他们俩呆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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