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种说:“越国之军队(已很虚弱),不足以屈尊您来讨伐了;愿以金玉、美女奉献给君王,酬谢国君的赐临。
请允许把勾践的女儿作吴王的卑妾,大夫的女儿作贵国大夫的卑妾,士官之女作贵国士官的卑妾;把越国的宝器全部献上;越君帅越国民众听凭您使用调遣!
如果认为越国的罪行是不可宽恕的(不许越国求和),那(越国)将焚烧宗庙,把妻子、儿女都拘囚起来,把金玉都沉入江中;越君将带领五千名战士拼死战斗,一人可当两人用,相当于带领一万名战士伺候君王(同你作战)。
吴王若能推恩于越,则越国的人民和财物都属于吴王所有,如果进行决战,必然遭到损失,就不免会损伤吴王之所爱了。与其杀死这些将士(带甲万人)不如得到越国(的人和财物),和与战哪一种更有利呢?(请您选择)”
夫差听后,准备接受勾践的意见(议和),与近臣商议,五子胥出谋:“不可!吴国与越国是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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